計劃目的是為收入不足以購買私人樓宇的市民,提供出租公屋以外的自置居所選擇,亦可讓收入相對較高之公屋居民加快騰出公屋單位,供有需要人士居住。其歷史由1973年,香港政府推行十年建屋計劃開始 (即居者有其屋計劃) 。
申請人士可分為綠表資格及白表資格;
綠表資格人士:當年公屋居民及政府指定人士用以購買「居者有其屋」的專用綠色申請表格 (坊間俗稱此表格為綠表)。
白表資格人士:除綠表申請人士外,另一指定群組用以購買「居者有其屋」的專用白色申請表格 (坊間俗稱此表格為白表)。
1. 使用綠表或白表向政府申請購買全新居屋
2. 居者有其屋及租者置其屋第二市場免補地價購買居屋/租置屋
3. 擴展居者有其屋計劃第二市場至白表買家的臨時計劃 (俗稱為白居二)
4. 購買已補地價的居屋/租置屋 (俗稱為自由市場)
居屋第二市場計劃申請表格
居屋第二市場臨時買賣合約的格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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